個人向企業借款,雙方應訂立借款合同。但個人向企業借款,不能只滿足於打壹張借條,還要註意更多的條款,規避風險。首先,如果要對貸款收取利息,要在合同中明確利率標準。利率標準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且不受部分法院保護。
個人借錢的途徑有:銀行或者其他網貸公司。
個人向企業貸款應註意的風險點如下:
1.納稅人為與借款企業關聯的企業個人,包括投資者(自然人股東)、投資者家庭成員及企業其他人員;
2.判決期限在納稅年度結束後或者超過壹年的;
3、是否不用於企業生產經營。
借款是指某人從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處借入的資金,包括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信托貸款。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貸款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貸款人返還已支付利息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
第六條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發生的利息支出,應當據實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準予扣除。如果妳公司個人貸款的利息是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的,可以全額稅前扣除。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要進行納稅調整。
關於審理合資合同糾紛案件若幹問題的解答
第四條企業法人或事業單位法人作為合營企業,對合營企業投資,但不參與合營企業,也不承擔合營企業的風險責任。如果不分盈虧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潤,明明是聯營,實際上是借款,違反了有關財務規定,應確認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