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何讓借條在法律上生效?
(1)在生活中,借條通常適用於以下情況:
1.從別人或單位借的錢和東西,到時候還不上,或者還不上全額,有的還拖欠。這時候妳就需要寫壹張借條了。
2.購買商品或產品時,因為付不起或付不起別人所有的錢,就要寫借條。
3、借個人或公家的錢和物,完成後的證明,也可稱為借條。
(二)借條壹般由標題、正文、簽名三部分組成。為了使出具的借條具有法律效力,在書寫借條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標題。借據的標題壹般由語言名稱組成,即在正文的頂部和中間用較大的字體寫“借據”二字。有的人在這個位置寫“暫欠”或“現欠”等字樣作為標題,但這個標題的正文寫在下壹行的頂框裏。
2、正文。借條的主體要寫下什麽人或單位欠了什麽,欠了什麽東西,欠了多少,並註明還款日期。
3.簽名。簽名時應附上被欠單位名稱和經辦人個人簽名,個人出具的借條應附上被欠方個人姓名。與此同時,簽署債務的日期。單位要蓋公章,個人要蓋私章。
4.註明雙方及成立日期。
總之,只要寫清楚欠款的原因和金額,債務人的簽字就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借條怎麽寫是受法律保護的。
根據民事法律關系的三要素(主體、客體和內容),有效借據應具備以下要素:
1,主體
要明確表達債權債務關系的主體,即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註意“借”字的模糊性);以自然人為主體時,應核對其身份證上的姓名,有條件時在借據上復印居民身份證號碼;法人單位為主體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
2.目標
金額的單位要明確,金額要用繁體字書寫,比例要明確,如百分比、千比、萬比等。
3.內容
表達清楚,註意避免歧義。返還日期要明確,有利息約定的要寫明,否則依法視為無利息,有違約金約定的要寫明。有保證人的,應註明保證方式,並註明保證人。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八條。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