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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行為的名詞解釋

付款行為的條款解釋如下:

1.給付之訴,又稱執行之訴,是指民事訴訟中原告要求被告履行壹定民事實體義務的壹種訴訟。

2、壹方基於壹定的法律關系,要求對方履行壹定的義務(包括作為和不作為)而發生糾紛,訴諸法院要求對方進行壹定的給付行為,如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返還財產等。

3.其訴訟標的是雙方的法律關系和壹方的請求;案由是法律確定的權利義務和行使權利的條件。

知識擴展:

壹.定義

給付之訴是指原告向被告主張給付,請求法院作出給付判決。這裏所謂的給付,不僅指被告向原告交付金錢或實物,還包括被告履行原告所要求的行為(作為或不作為)。例如,要求被告履行合同中規定的義務。

二、支付訴訟的分類和類型

壹個是現在支付的訴訟,壹個是未來支付的訴訟。根據給付請求權的履行期是否在法庭辯論終結之前到來,給付之訴可以分為:現在給付之訴和將來給付之訴。

現在的給付之訴是指法庭辯論終結前已經到期的給付之訴;今後的給付之訴,是指法庭辯論終結前的給付之訴,給付請求權的履行期尚未屆滿。中國也有壹些讀書人自己掏錢買鞋。

請求的時間不同,分為現期給付之訴和遠期給付之訴。現在的給付之訴是指給付之訴判決生效後,負有給付義務的人必須立即履行義務;

未來給付之訴是指給付判決生效後,負有給付義務的人不立即履行義務,而是在履行期限屆滿或者履行條件具備時才履行。

二是特定物給付之訴和種類物給付之訴。根據給付之訴內容的不同,給付之訴可分為特定物給付之訴、物給付之訴和行為給付之訴。

特定物給付之訴是指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的標的物是特定的物品。法院判決應當履行義務時,義務人不能用其他物代替特定物;當特定物滅失而無法支付時,債務人可以通過其他方式滿足債權人的請求。

物物給付之訴,是指權利人請求義務人給付的標的物在性質上屬於同壹種類,即在物理屬性和經濟價值上具有同壹性,可以用壹定的方式計量,可以相互替代。例如,請求為相同類型的建築材料付款。

行為給付之訴是指債權人請求債務人作為或不作為。比如要求義務人按照合同規定把東西運到某個地方或者要求義務人不再排放汙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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