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不涉及產權關系:2000元-30000元/件;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對有爭議的標的物按下列費率征收:
(3)計時收費;
(四)增加反訴案件的,反訴部分可按上述標準減少;
(5)發回重審的案件由原律師辦理的,可酌情按原收費標準減收費用;
(6)風險代理費。
代理費最高不得高於合同約定標的金額的3409%,但屬於市場調節價的法律服務除外。
律師費有具體的標準,與以下因素密切相關:
1、案件的具體情況案件的具體情況主要是指案件的復雜程度,比如是單罪還是共同犯罪,是壹罪還是數罪,是涉及壹個犯罪事實還是多個犯罪事實,等等;
2.委托人的具體要求不同的委托人對律師的工作會有不同的要求,最典型的就是調查階段的會見次數。有些委托人會要求律師在案件需要的會見次數之外,增加不必要的會見次數,這樣會直接增加律師的工作量和其他成本,導致律師費增加。委托人的具體要求是確定律師費的重要因素;律師的具體情況:律師的社會聲譽和工作水平的不同決定了其工作價值的不同,在收費上也有差異。律師的具體情況是決定律師費的關鍵因素;
3.律師的具體情況:律師的社會聲譽和工作水平的不同決定了其工作價值的不同,在收費上也有差異。律師的具體情況是決定律師費的關鍵因素。
綜上所述,律師費的具體情況需要嚴格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處理,尤其是不同債務情況下認定的具體事項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可以咨詢律師進行界定,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
法律依據:
《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十條
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律師服務費可以按件、按標額比例、按時間收取。
計件工資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按中標金額的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時間收費適用於所有法律事務。
第十壹條
律師事務所在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後,委托人仍要求風險代理的,可以實行風險代理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壹)婚姻和繼承案件;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和工傷賠償金的;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