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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建築工地周末施工時間的規定

國家規定的周末施工時間是早上8點到12中午,下午2點到6點。

場界的環境噪聲白天不應大於70分貝;晚上不超過55分貝。如果超過這個標準,可以向當地環保部門投訴。

投訴方式如下:

1.第壹,撥打當地熱線12345,選擇政府環保部門進行投訴。投訴前最好掌握和了解施工項目的工程信息、承包商、施工時間和證據,便於持續關註;

2.其次,直接走訪當地區縣或鄉鎮政府的環保部門,收集材料,進行信訪投訴;

3.再次撥打114百事通查詢當地權威電視臺的監督欄目號碼,並撥打該號碼進行投訴。請提供建設項目的項目信息、承包商、建設時間及證據;

4.也可以打電話到環保局投訴。壹般夜間施工現場附近會張貼夜間施工許可證,超過規定時間還在施工可以投訴。

根據有關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進行說服教育,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警告,個人可以並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單位可以並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1,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的區域使用高音喇叭;

2.在公共場所組織或者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不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關於活動區域、時間、音量的規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聲汙染,或者違反規定使用音響設備產生過大音量的;

3.未在規定的作業時間內進行已竣工交付的建築物室內裝修活動,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聲汙染的;

4、其他因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造成的違法行為。

此外,相關法律對噪音有如下規定:

1,噪聲,是指工業生產、建築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噪聲。

2.噪聲汙染是指超過噪聲排放標準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治措施而產生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

3、噪聲排放,是指噪聲源向周圍生活環境輻射的噪聲。

4.工業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6、施工噪聲,是指施工過程中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噪聲。

7、交通噪聲,是指機動車輛、鐵路機車車輛、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機動車、航空器等交通工具在運行中對周圍生活環境產生的幹擾。

8.噪聲敏感建築物是指居住、科研、醫療衛生、文化教育、政府辦公、社會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築物;

9、社會生活噪聲,是指除工業噪聲、建築施工噪聲和交通噪聲以外的人類活動產生的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噪聲。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築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產生的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本法所稱噪聲汙染,是指超過噪聲排放標準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治措施而產生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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