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索要工資的處理方法如下:
1,申請調解。單位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可以申請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勞動者、用人單位和工會代表組成;
2.去法院。勞動仲裁後的勞動爭議案件,任何壹方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申請免費法律援助。打官司不起的工薪族,可以向用人單位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如果存在惡意欠薪行為,他們可以依法向公安機關投訴,公安機關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公安立案偵查時,可按敲詐勒索罪或尋釁滋事罪追究其法律責任。
惡意欠薪是指包工頭與部分農民工串通,偽造證據,虛報、冒領工資,或者煽動農民工采取過激手段進行脅迫、敲詐,提出過分索賠以獲取非法利益的行為。
表現形式有:低價項目,高價工資。
采取少量人員承攬工程,聚集大量農民工討薪的方式。
施工過程中出現質量、安全、進度問題,拒絕承擔協議責任,與發包人發生沖突。
以“工人討薪”的方式解決工程雙方的合同糾紛
項目經理與“包工頭”串通,以拖欠農民工工資或故意不發農民工工資為名向施工單位索要工程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求工會或者第三人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條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