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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過程壹般需要多長時間?

受傷勞動者到指定地點進行勞動能力鑒定。鑒定結束後,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在60日內作出鑒定結論。特殊情況可以延長三十天。費用可以先自己出,再由工傷保險基金出。

法律分析

如果妳因工傷,需要走法律程序維權,需要分別走以下程序和期限:1。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壹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或者勞動者在壹年內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最長期限為60日。2.勞動者自收到確認之日起認為傷殘或者有護理需要的,可以在傷情穩定或者帶薪停工期滿時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出具鑒定結果。3.此外,職工或者用人單位任何壹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認定書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自收到認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壹審、二審的審理期限各為3個月。4.最終維持工傷認定結論的,勞動者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請求工傷待遇賠償。勞動仲裁的審理期限為60天。仲裁裁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任何壹方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的審理期限為六個月,二審的審理期限為三個月。以上是工傷維權要走的法律程序。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特殊情況下,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照前款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按照本條第壹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的事項,按照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壹款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間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相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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