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所需信息
申請工傷認定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
2.受傷員工的身份證明;
3、工商部門提供的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或工商登記查詢證明;
4.與用人單位存在的證明(事實勞動關系、考勤卡、飯卡、工資條、工作證、名片等工作證明);
5、醫學診斷證明(包括首診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
職工或者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綜上,勞動合同拍照可以作為確認勞動關系的證據,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六條
證據包括:
(a)各方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申請工傷認定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信息。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齊全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壹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