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犯人如何減刑,如何減刑,法律有具體規定。首先由監獄向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建議書,其次由人民法院在收到減刑建議書之日起壹個月內審查裁定;案情復雜或者特殊的,可以延長壹個月。第三,減刑裁定書應當抄送人民檢察院。這是為了便於人民檢察院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意見。人民檢察院提出糾正意見的,人民法院必須重新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並作出最終裁定。最後是監獄執行人民法院的裁定。以上是減刑的程序。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符合法律規定的減刑為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條件的,二年期滿,由所在監獄及時提出減刑建議,報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獄管理機關審核同意後,報請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我來說說減刑建議是怎麽提出來的。對於有期徒刑的減刑,監獄實行“三級和解”制度。第三級是指分監區、監區、監級。首先,犯人所在分監區符合減刑條件的,分監區全體民警合議後,報監獄,隨後是典獄長辦公會議。如果通過,將上報監獄管理部門審核,材料符合法律後上報監獄長辦公會議審議。最後向監獄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舉報。減刑程序的啟動是分監區的責任,所以說分監區很重要。需要註意的是,沒有法律程序是不能減刑的。二、申請減刑的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檢察院監獄檢察辦法》第十三條監獄減刑、假釋活動檢察辦法: (壹)查閱被請求減刑、假釋罪犯的案卷材料;(二)查閱監獄集體評定減刑假釋會議紀要、罪犯計分考核原始憑證、刑罰執行(監獄管理)部門的復核意見;(三)列席監獄審查罪犯減刑、假釋建議的會議;(四)了解被請求減刑或者假釋的罪犯的表現。看完以上小編給大家的內容,相信妳壹定對服刑人員的減刑流程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您需要法律援助,或者有其他法律需求,可以直接進行法律咨詢,專業的律師會在這裏為您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