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首先,如果公司不報銷費用,員工必須做好相關的取證工作。比如員工要按照公司的會計制度及時報銷相關資金。
,按照審批流程,讓公司進行審批和確認。如果沒有正式的報銷流程,公司也要通過郵件等書面形式確認報銷的金額和時間。無論如何,壹定要及時留下證據,壹定不能自圓其說。最後還是得不償失。
其次,如果公司仍然不報銷相關費用,員工可以按照普通債權債務關系向人民法院起訴。壹般情況下,員工為公司支付的相關費用屬於債權債務關系,屬於民事糾紛,不屬於勞動仲裁的範圍。如果能證明這筆錢是用於單位運轉的,那就是勞動爭議,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最後,如果勞動者離職,對工資有爭議,可以去勞動仲裁局進行勞動仲裁,但是勞動仲裁的時效是壹年,所以勞動仲裁要在壹年內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壹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壹方當事人主張對方當事人的權利,或者請求有關部門進行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仲裁時效從中斷時起重新計算。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在本條第壹款規定的期限內申請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壹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壹年內提出。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指引
第五條因員工履行職責發生的借款賬戶糾紛,壹方因勞動或其他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