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資格確認糾紛。
2.爭議記錄在股東名冊上。
3.股東出資糾紛。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在雙方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與下,審理和解決民事案件和經濟糾紛的活動,以及因這些活動而產生的訴訟關系。
首先,通過比較公司糾紛與民事糾紛、行政糾紛和刑事糾紛,我們可以總結出公司糾紛的以下特點:
1.公司糾紛本質上是民事糾紛,是民事糾紛的壹種特殊類型。
2.公司糾紛不同於壹般的民事糾紛。第壹,公司糾紛是由於違反公司法的特殊權利和義務而引起的;第二,公司糾紛的主體雖然是平等主體,但大多具有特殊的身份關系。
3.公司糾紛的類型多種多樣。公司中權利義務相關的主體很多,包括公司、股東、經理和債權人。
第二,公司糾紛的類型是公司糾紛的外在表現。根據不同的分類標準,公司糾紛可分為:股東與公司之間的糾紛;股東之間的糾紛;公司或股東與公司經理之間的糾紛;公司債權人與公司或股東之間的糾紛。但通常我們把公司糾紛分為以下三類:
1.公司資本糾紛是因公司資本關系產生的糾紛。
2.股東權利糾紛,基於股權關系產生的糾紛。
3.公司人格獨立與股東有限責任之爭。
三、公司的經濟糾紛有:
1,公司與其他民事主體之間的合同、侵權等糾紛;
2.公司與股東之間的糾紛;
3.公司股東之間的糾紛。
4.具體有公司設立、股東資格確認、利潤分配、解散等爭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