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審查結果報告(壹)著力振興實體經濟。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總體部署,進壹步著力支持實體經濟。堅持創新驅動發展,不斷提高創新能力,加快培育壯大新興產業,推動傳統產業更快轉型升級和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不斷提高供給結構對需求結構的適應性。推動制造業轉型升級,推進制造業R&D、生產、管理和服務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制造業品牌建設、質量效益和服務水平。深入推進“三去壹降壹補”重點工作,取得新進展。充分運用市場化法律手段化解過剩產能,嚴格執行環保、土地、能耗、質量、安全、金融等法律法規和標準,抓住處置“僵屍企業”的牛鼻子,推進企業兼並重組、債務重組或破產清算,重點做好下崗職工安置和不良資產處置工作。遏制非金融企業杠桿率上升趨勢,強化企業預算約束,降低資產負債率。加大力度降低稅費特別是涉企稅費,繼續適當降低“五險壹金”相關繳費比例,降低要素成本和各類交易成本特別是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實減輕企業負擔。進壹步釋放內需潛力,適應消費升級需要,調整優化投資結構,提高補短板的精準性和有效性。
(二)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積極調整農業結構,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努力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嚴守耕地紅線,擴大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規模,保護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權分置”政策措施落實,統籌推進農村土地征收、集體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改革和完善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和收儲制度。加快完善農業補貼制度,提高補貼政策的針對性和準確性。提高“三農”金融服務水平,完善農業保險制度。加強嚴格執法,切實抓好農產品質量安全。加強新型農民技能培訓,采取多種措施拓展農民增收空間。強化扶貧幫扶體系,完善扶貧責任體系,幫助貧困群眾解決實際問題,推動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各項政策措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