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通過訴訟解決。
不支付工資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未足額支付或者拖欠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2。勞動仲裁。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後協商不成或者不履行,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調解不成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勞動者有借條,可以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借條、起訴狀、復印件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判決用人單位支付欠款,但用人單位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在判決規定的期限屆滿後兩年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
壹、員工老板拖欠工資怎麽辦?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應先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以下法律途徑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應註意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壹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解決。
二、公司拖欠員工工資怎麽辦?
如果拖欠員工工資,有以下幾種方式可以解除:員工可以先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解決:
(壹)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和舉報;
(二)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應當註明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壹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解決。
三、包工頭是否無力支付虧本工資?
第壹,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可通過以下法律途徑解決:(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應註意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壹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3)通過訴訟解決。這分為三種情況:壹是勞動仲裁後的勞動爭議案件,任何壹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勞動者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第三,屬於拖欠勞動者範疇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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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