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衛生委員會的招聘要求是:
1,身體健康,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記錄;
2、了解國家有關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3.強烈的保密和服務意識;
4.大專以上學歷,不分學歷,不分專業。
公共衛生委員會是村(居)委會下設的委員會之壹。在村(社區)黨組織的領導下,接受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衛生行政部門的指導。委員會主任由分管衛生工作的村(居)委會成員擔任,辦公場所設在村(居)委會。
村(居)公共衛生委員會的職責主要包括:宣傳衛生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普及衛生知識;落實公共衛生管理措施,做好衛生工作的協調動員,落實疫情防控“五有壹格”措施,做好轄區內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控工作,協助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組織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管理和心理咨詢服務;組織動員群眾積極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參與環境衛生整治,落實病媒生物控制措施,推進衛生村、健康村創建;開展人口信息采集和生育服務監測管理,落實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做好孕產婦和0-6歲兒童、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農村“三留守”等重點群體的保健救助工作;發展嬰幼兒護理服務,協助監督管理、衛生扶貧;組織動員群眾參與幸福家庭創建,倡導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組織對政府衛生工作的民主評議和監督,反映人民群眾的健康需求和建議;協助完成其他衛生工作。
法律依據
關於全面推進村(居)委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的通知
第壹條公共衛生委員會的設立,壹方面可以充分發揮村(居)委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在疫情防控中的人員安排、封閉社區管理、居家隔離對象監督管理、群眾生活需求服務保障、疫情防控政策宣傳等職能。充分整合基層各方力量,宣傳國家衛生政策,普及衛生知識,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支持傳染病防控,開展衛生評比活動,全面提升基層公共衛生衛生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