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決議和決定:
主要區別在於是否經過會議集體討論,表決通過。決議主要是會議表決通過的國家和黨的重大事項。
2.決定和命令:
決定和命令可以用來獎勵個人或單位,但決定可以用來獎勵或懲罰,命令只能獎勵不能懲罰,命令獎勵的人壹般都是死人,壹般都是壹些重要人物和領導。命令更有權威性,永遠不能拒絕和討論。雖然決定必須執行,但可以適當提出建議。
訂單的簽發單位要求明顯,範圍較小。只有國家領導機關和領導人,國務院各部門和鄉級以上人民政府,才能在自己的權限內發布命令。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發布命令,黨使用的公文中也沒有這個命令。
決定的範圍很廣,從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到地方基層部門都可以使用。另外,順序的內容要很重要,不能是重大政策法規、重大問題和決定、重大任務和獎勵。決策壹般都是比較重要的事情,或者有重大的行動和活動需要安排和部署。
3、請示和報告:
(1)寫作目的不同。請示的目的是聽取上級的意見,解決工作中急需處理但又沒有權利和能力處理的問題,所以請上級答復;報告的目的是得到上級的支持和指導,它不需要直接批準。
(2)寫作時間不同。必須事先寫好說明,不允許“先斬後奏”;報告不受時間限制,可寫前、中、後。
(3)內容不同。請示的篇幅比較短;報告不限於壹篇文章,內容更復雜,篇幅更長。
(4)處理方式不同。上級機關收到文件後,有責任批復要求,但壹般不批復報告。此外,還有公告與公報、通知、公報與公報、公報與公報、紀要與意見等。大家在備考的過程中要註意總結比較。
擴展數據:
公文使用中應註意的問題
(壹)全面、準確地學習和理解《黨政機關公文處理語言文字規定》。
(二)準確把握“公告令”的使用。
(3)不忘“信”,更喜歡“請示”。
(四)要充分認識“意見”的多重功能。
《意見》對於我們廣大的文檔工作者來說並不陌生。過去,人們主要用它來向上級反映他們對自己管轄範圍內的工作的意見,要求他們支持或批準。現在,“意見”也可以用來指導下級機關的工作,即對重要問題提出意見和解決辦法,要求下級機關執行。
也可用於給非所屬機關單位寫信,就某壹問題或事項的處理和解決提出意見和處理方法。也就是說,觀點體裁在寫作方向上是不確定的,可以用於上、下、無隸屬單位,這是觀點體裁的壹個突出特點。
(五)請示和報告必須嚴格分開。
(六)要註意區分正式語言和非正式語言的使用。
百度百科——《黨政機關公文處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