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公文寫作基礎知識

公文寫作基礎知識

公文寫作基礎知識

公文寫作是壹種常見的寫作文體。由於它的正式應用,在公文寫作中需要遵守壹些既定的“規則”。以下是我為妳整理的公文寫作基礎知識。歡迎參考~

公文寫作的基本知識公文的特點

1.內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公文的具體內容和制定程序必須符合法律和有關法規的規定,否則無效。

2.形式和格式的正規性。

3.公文文體的簡潔,觀點的嚴謹鮮明,文字的樸實莊重。

4.對器官工作的依賴。辦公室工作是公文形成的基礎,公文是辦公室工作的專用工具。

除書面文件外,公文還包括電信文件(電報、電話記錄)、聲像文件(錄音、錄像)和圖表文件(主要是附有簡要文字說明的圖表)。

隨著電子計算機的廣泛使用,組織開始使用各種辦公自動化工具,並且還使用計算機來形成組織管理自動化系統。電子計算機集數據、文字、圖像和音頻處理於壹體,使文件的運行進入了壹個全新的快速、準確的階段,因此對文件處理提出了更高的技術要求。

正式文件的類型

壹般文件包括:

(1)訂單(Orders)。根據有關法律,適用於行政法規和規章的頒布;宣布實施重大行政強制措施;獎勵相關單位和人員。

(2)決定。適用於對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作出部署,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改變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作出的不適當的決定。

(3)公告。適用於國內外宣布重要或法定事項。

(4)通知。適用於社會各相關方應當遵守或知曉的事項的公布。

(5)通知。適用於下級機關公文的審批,xx上級機關和非下級機關公文的審批,傳達下級機關要求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知曉或執行的事項,人事任免。

(六)通知。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情況。

(7)議案。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的事項。

(8)報告。適用於向上級匯報工作,反映情況,回答上級詢問。

(9)請示。適用於向上級請示和批準。

(10)回復。適用於答復下級機關的指示。

(11)意見。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意見和處理方法。

(12)信。適用於非掛靠機關之間洽談工作、問答問題、請求批準、解答審批事項。

(13)分鐘。適用於記錄和傳達會議情況和約定事項。

(十四)決議。適用於會議討論通過的重大決策事項。

(15)公報。適用於重要決策或事件的宣布。

  • 上一篇:附條件合同條件未履行的法律效力是否已經生效?
  • 下一篇:國家對動力電池衰減的規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