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酷刑在殷商時期就有了,包括肢解、鞭笞、鞭笞等等。當然,亂扔垃圾也很殘忍。據《韓非子內藏論》“殷之法,棄灰以道者,斷其手。”如果妳亂扔垃圾,妳會被砍頭...所以為了避免這樣的痛苦,商朝的人都很謹慎。
秦漢時期的《漢書五行誌》中記載:“秦連互坐之法,棄骨灰於道之鯨。”鯨魚是紋身的意思。如果被抓了,就得在臉上紋身。這不僅涉及到身體問題,還有面部問題。紋完之後,疤痕無法消除,也就意味著這個人將終生傷痕累累。這是極大的侮辱,所以這個法律是有效的,有效的保護了市容。
到了唐代,據《唐律疏議》“穿墻汙者,六十棍;不管誰從水裏出來。主人不能不犯同罪。”也是苛刻的。
關於垃圾的處理,由於中國古代農業和紡織業發達,沒有工業垃圾,產生的垃圾大多是食物、紡織品、木材、排泄物等可以自然降解或有效利用的垃圾。食物殘渣直接餵牲畜,剩下的垃圾被掩埋或焚燒。古代沒有現代那麽多種類的垃圾,所以對環境的危害並不大。到了宋代,出現了專門的垃圾處理機構:街道署,月薪2000元的環衛工人,還有垃圾集中處理機構,從張擇端的《清明上河圖》就可以看出。
到了明代,城市和農村之間甚至出現了完整的產業鏈,城市垃圾打包賣到農村做化肥。明代排水系統非常發達,所以城市幹凈整潔,繁榮昌盛。清代由於排水系統陳舊,各種垃圾堆積在井裏,無法處理,只好挖出來,氣味驚人。而且由於政府腐敗,很多人直接把垃圾倒在大街上,極大的損害了市容。
在古代,出現了壹批有環保意識的人。比如蘇頌在他的《圖說本草》中闡述了煉丹藥朱砂對水的汙染,在今天仍有很大的借鑒意義。另壹方面,目前,現代化進程正在加快,我們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是環境汙染越來越嚴重,亂扔垃圾成為常態,處罰也只是口頭警告或者微小的罰款。和古人相比,我們所做的確實有所欠缺。
不過國家也已經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現在垃圾分類正在逐步推廣。我希望我們能改善環境和廢物利用,提高資源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