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商朝,統治者就認識到了馬的重要性,並由此誕生了官馬管理制度,也稱“馬政”。“馬正”壹詞最早見於《禮記·月令》:“馬正”的意思是養馬的政治和宗教。
商朝的統治者和貴族特別重視馬,因為馬不僅是戰爭和貴族狩獵時駕駛車輛的重要工具,也是祭祀鬼神的祭品。需求很大,專門養馬的“隊伍”也很龐大,由奴隸組成。
“天如龍,地如馬。馬為三軍之本,國為大用”。這個觀點雖然是東漢富博將軍馬援提出來的,但是秦人早就認識到了這壹點,所以朝廷非常重視。除了在邊境縣建設官方營養馬基地,還在內地建設官方馬廄(馬場)。
秦朝頒布的《廄園法》,無異於給馬上了壹張保險,規定“偷馬者死,偷牛者枷”。偷馬是死罪,比偷牛嚴重得多。
漢朝建國不久,就建立了壹套嚴格的馬政制度。漢高祖時期宰相蕭何制定的漢律中,專門制定了關於養馬的“穩法”。呂後說建立這壹制度時,為了防止“軍事資產離開敵人”,明確禁止母馬外流。
漢景帝接受了太傅太子和古代禦用謀士魏紈“馬高五尺九寸以上,牙不扁者不得入關”的建議,擴大了邊境地區的戰馬牧場規模。漢初戰鬥力不輸於匈奴騎兵,與幾任皇帝對養馬的重視不無關系。
在唐代,馬正不僅被列為“治國重策”之壹,而且其建設也是空前的。設置了專門掌管全國馬正的太仆寺,下設騎黃河、調馬廄、調牧業、車服四個部門,將各地60多個馬場納入統壹管理。此外,還成立了壹個駕司,負責全國郵馬。
相比之下,宋朝比之前的其他朝代都要“慘”。由於丟失了十六郡,壹個養馬場,只能用絲綢和絹布換馬,但數量有限,很被動。如果對方“斷供”,那只能叫無奈,所以宋軍戰鬥力普遍較弱,連個像樣的騎兵都沒有。
元朝時,蒙古人雖有“騎馬之人”之稱,但據《新唐書·北帝衛詩》記載,蒙古人的祖先(蒙古人的母系家族)在部落聯盟階段時,他們的畜牧業並不發達,“無羊少馬,不需要牛”九世紀中葉以後,受到突厥、契丹、女真等民族和中原的影響。
由於地理因素,蒙古人養馬有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比如草場、飼料甚至驛站。養馬業自然很發達,建立強大的騎兵部隊也就順理成章了。
據明朝朝鮮馬工論戰和明麗關系,早在《江左》中,朱元璋就非常渴望戰馬,派人到處買馬,但收入有限。元順帝北移後,曾在洪武兩年內派使者購買戰馬,可惜未能如願。
錢買不到,所以他決定自力更生。洪武四年“在失答之營設縣牧監,設官職,專職養畜。”
洪武六年,朱元璋制定養馬法,讓百姓* * *養馬。洪武二十八年,規定“江南十壹戶,江北五戶* * *養馬”。管理馬政的機構太仆寺也是洪武六年設立的:“太仆寺設立於滁州,統壹於兵部。之後,他又在楚陽增加了5名畜牧監督員,並領導了48個小組...年底,他考了馬正法治。
到洪武七年,明朝設立的畜牧監察官有五個,管轄馬場近百個。太仆寺的建立“標誌著明代戰馬飼養管理體系的形成和完善”。
明太祖成祖登基後,朱迪對戰馬的重視程度不亞於朱元璋,親自過問馬正,並對兵部尚書劉軍下了這樣的指示:“古人掌管政委司馬。問君富貴數馬。是馬以國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