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退出公司有什麽法律後果?
股東退股的法律後果是:需要承擔退股前的債務問題。如果在提款前未簽署提款協議,將承擔債務責任風險。如果簽了提款協議,就不用承擔債務了。退股協議是退股人要求公司到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的書面依據,也是公司辦理變更登記的必備文件。退股協議是指股東因特定原因退出公司,不再享有股東權益時,在公司存續期間與公司簽訂的協議。沒有退股協議,股東不能退股,否則視為不退股。退出後,債權人仍會向退出者主張債務。沒有退出協議的,退出方仍將對股權轉讓前發生的債務承擔責任。確認股東退出公司,退出後不再承擔公司產生的債務,以保護退出者的權益;股東將股權轉讓給他人的,退休人員不再承擔退股前公司的債務。
2.股東的相關義務是什麽?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
2.按時足額繳納出資,不得抽逃出資。
3.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利益;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不得濫用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和股東的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股東退出公司的途徑有哪些?
(1)股權轉讓
股東可以將其股份轉讓給其他股東,只要雙方達成協議。股東也可以將其股份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這需要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份,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在同等情況下,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2)先減資,再進行股權轉讓。
如果沒有受讓方願意再支付對價接受轉讓的股權,而其他股東同意抽回投資款,那麽可以采取替代方式。
公司股東在公司的正常合法經營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股東也有退出公司的權利。退出公司需要簽訂合法的退出協議,協議中需要明確所有可能的內容,否則退出前有歷史遺留債務的股東仍需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