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效率是指公共組織和行政人員在公共管理中投入的資源與取得的成果和效益之間的比例關系。各種資源是指人力、財力、物力和時間以及各種有形和無形的資源。績效是指管理績效,包括有形的物質績效和無形的精神績效。效益包括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主要是社會效益。行政效率就是政府效率,政府效率就是政府生產力,是推動社會發展的綜合生產力。行政效率可以分為三個層次:組織效率(高層決策者表現出來的效率)、管理效率(中層管理者表現出來的效率)和工作效率(基層工作人員表現出來的效率)。這三個層次的效率是相互影響、相互補充的,不能獨立存在。
提高行政效率,服務窗口
行政效率可以從多方面理解:壹是指投入與產出之間的數量比例關系;第二種是最佳選擇;第三指能達到的最高紀錄;四是指既定目標的完成程度;第五,是指及時有效地克服困難,解決問題。以上幾個方面都是從宏觀角度評價行政效率,但在具體實踐中,要結合實際綜合衡量和評價。我們常用以下三種方法來評價、衡量和計算行政效率(從單位成本、人均負擔、擊劍?成本來衡量);行政職能測量法(將每個目標與理想目標和必須達到的標準進行比較);因素評分法(評分人力、資金、物資、機構、制度、方法)。我們還可以從另壹個角度考察行政效率:局部和整體(堅持局部效率服從整體效率);短期和長期;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純經濟效益應屬於社會效益);正負效益(綜合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