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當防衛是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權利,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
2.在正當防衛中,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不承擔刑事責任;
3.正當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4.對於嚴重的暴力犯罪,如毆打、謀殺、搶劫、強奸、綁架等。,防衛行為給侵害人造成傷亡的,不視為防衛過當,不承擔刑事責任。
自衛的法律規定:
1.正當防衛的定義:正當防衛是指為保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人身、財產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衛行為;
2.正當防衛的條件:必須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防衛行為應當是必要的、適度的;
3.超過正當防衛限度的處理: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認定為防衛過當,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4.正當防衛不予處罰的情形:正當防衛對人造成不法侵害的,不承擔刑事責任或者民事責任;
5.特殊情況下的正當防衛:在特殊情況下,遇到緊急危險,為保護自己或他人的權利而采取的防衛行為,可以認為是緊急避險,而不是正當防衛。
綜上所述,正當防衛是在遭遇不法侵害時,為保護國家、社會公眾和個人利益的必要行為。對於防衛過程中給侵權人造成的損害,原則上不承擔刑事責任,但如果行為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則可能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雖然面對嚴重暴力犯罪時防衛給侵權人造成傷亡,通常不認為是防衛過當,因此不受刑事追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條
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給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