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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告立即引起了社會的廣泛討論。這是新時代的“坐在壹起”嗎?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我都認不出來。這是大規模識別場景嗎?壹個不知名的人隱瞞行程,否定我參軍、入黨、考公的權利,這是天經地義的嗎?這是壹個有腦幹的生物能想出來的防疫政策嗎?
官方道歉:未經授權發布將嚴肅處理!
2022年8月30日12: 30,承德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立即撤銷上述公告,並公開道歉,解釋該公告系承德高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擅自發布。此事件正在調查核實中,將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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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法律規定擅自擴大防疫政策罪或涉嫌濫用職權罪
《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故意隱瞞行程,拒絕配合聯合調查”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六十六條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責任處罰;《關於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構成違法犯罪,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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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閱我國法律法規,沒有規定“故意隱瞞行程,拒絕加入聯查”的三代以內旁系親屬不得參軍、入黨、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等。承德高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的疫情防控政策明顯沒有法律依據,是在現行政策基礎上典型的“擅自增加”和“層層增加”。該行為可能給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相關責任人可能構成濫用職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