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與刑事拘留的區別;
1,法律性質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訴訟順利進行的強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懲罰性;司法拘留是對妨害民事訴訟的人采取的懲罰性措施;行政拘留是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的壹種處罰。
2.適用對象不同:現行犯或主要嫌疑人的刑事拘留;司法羈押實施了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既包括民事訴訟參與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不構成犯罪。
3、法律依據不同:刑事拘留《刑事訴訟法》;司法拘留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處罰法等行政法規。
4.適用目的不同:刑事拘留是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殺或者繼續危害社會,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司法羈押保障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行政拘留是對普通行政犯的懲罰。
5.適用機關不同:刑事拘留由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決定,公安機關執行;司法羈押人民法院決定由司法警察執行,移交公安機關相關場所羈押;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6.羈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壹般為14天,對在逃作案、多次作案、合夥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最長羈押期限為37天;司法拘留15天;行政拘留15天,罰款不超過20天。
7.法律後果:1日拘役可以減為1日;司法羈押是對阻礙訴訟者的壹種懲罰,與判決無關,可以提前解除;行政拘留是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的壹種處罰。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265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壹)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正在懷孕或者哺乳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會危害社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