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組織準備。市轄各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根據總體規劃組織編制。
3.宣傳。控制性詳細規劃報送審批前,組織編制機關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壹條的規定對規劃草案進行公示,並通過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專業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根據意見對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進行修改完善。
壹、農村地區統壹住房規劃的好處:
1.改善居住環境:統壹規劃住房政策實施後,農村亂建現象也將得到整治,農民也方便地搬到統壹社區實行規劃管理,不僅大大改變了村容村貌,也改善了農民的居住環境。
2.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民朋友從原來的平房搬到樓房後,生活水平會有明顯的提高,因為樓房各方面的設施和條件都比平房好很多。比如會有自來水,有暖氣,最重要的是會有更幹凈更方便的廁所,比住平房的時候方便多了。可以說,住上樓房後,農民的生活水平明顯提高。
3.生活更加便利:大部分農村地區實現統壹規劃後,周邊基礎設施會更加完善,比如大型超市、公園、醫院、學校等的建設。,而且會有很多快餐店和餐館,農民出了門就可以享受這些服務,比以前農村方便多了。
二、農村土地規劃要求是:
1.首先,建房要有宅基地,對於壹部分農民來說,自建房可以通過分戶模式獲得新的宅基地。
2.按照先審批、後施工、再驗收的標準模式,按照圖紙的相關設計建造房屋。
3.在住建部門的相關規定下,按照“壹書兩證”的要求,只有符合條件,並在2年內完成驗收,才能合規取得權屬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土地空間規劃制度。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要堅持生態優先、綠色可持續發展,科學有序布局生態、農業、城鎮等功能空間,優化國土空間結構和布局,提高國土空間開發和保護的質量和效率。依法批準的土地空間規劃是各類開發、保護和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已編制國土空間規劃的,不再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