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法規是指國家為了加強國防,特別是加強武裝力量建設,以法律形式確定的行為準則的總稱,並以國家強制手段保證其實施。國防法規作為國防活動的基本法規,主要任務是調整和規範國家之間在國防領域的各種關系,把國防建設納入法制化軌道,保證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總目標的實現。
各國根據自己的實際,對部門法有不同的劃分。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部門法的劃分壹般可以如下:1,憲法;2.行政法;3.民法;4.經濟法;5.勞動法;6.環境法;7.刑法;8.程序法;9.軍事法(國防法規)。這裏軍事法的外延大壹點,其主要內容或根本內容是國防法規。從表中可以看出,國防法規是我國法制和法制建設中壹個重要而獨立的法律範疇。健全的國防法規是建設現代化國防的重要保障,是依法治軍、提高戰鬥力的有力法律武器,是衡量壹個國家國防建設是否制度化的重要標誌。
中國的國防法規是: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軍官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
第壹條為了建設和鞏固國防,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家為防備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裝顛覆和分裂,維護國家主權、統壹、領土完整、安全和發展利益而進行的軍事活動,以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經濟、外交、科學、技術、教育活動,適用本法。
第三條國家是國家生存和發展的安全保障。國家加強武裝力量建設,加強邊防、海防、防空等重大安全領域的國防建設,發展國防科研生產,普及全民國防教育,完善國防動員體系,實現國防現代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壹條為了規範和加強國家兵役工作,保障公民依法服兵役,保障軍事人員的補充和儲備,建設和鞏固國防和強大軍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國人民和每壹個中國公民的神聖職責。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自願兵役和義務兵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
第壹條為了普及和加強國防教育,弘揚愛國主義精神,促進國防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防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防教育是建設和鞏固國防的基礎,是增強民族凝聚力和提高全民素質的重要途徑。
第三條國家通過國防教育,使公民增強國防觀念,掌握基本的國防知識,學習必要的軍事技能,激發愛國熱情,自覺履行國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