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城區供電可靠性不低於99.89%,農網供電可靠性不低於99%;
(2)減少因供電設備計劃檢修和電力系統事故造成的對客戶停電次數和每次停電持續時間。供電設備計劃檢修時,35 kV及以上電壓等級客戶每年停電次數不超過1次;10 kV電壓等級供電的客戶每年不超過3次;
(三)供電設施因計劃檢修需要停電時,應提前7天公布停電區域、線路、停電時間和恢復供電時間,並告知重要客戶。因臨時檢修需要切斷供電設施的,應當提前24小時通知重要用戶或者發布公告;
(4)緊急情況下停電或限電,當客戶提出要求時,應做好向客戶的解釋工作,盡快恢復正常供電。
擴展數據:
因不可抗力或突發事件,發電和供電系統設施不得不停止運行,或因緊急搶修和連續供電而緊急停電。
緊急停電的法定程序: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發電、供電系統異常情況下供電企業提前通知緊急停電的程序。
供電企業在緊急停電情況下的法律責任:供電企業在緊急情況下,未事先通知停止供電,不承擔法律責任。但是,供電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修復。未及時修復,給用戶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停電應急措施:
1.如遇停電,應使用手電筒等照明工具。首先,檢查內部配電開關和漏電保護器是否跳閘。
2.如果室內有燒焦味、冒煙、放電,應立即切斷所有電源,以免發生火災。
3、保險絲熔斷,應及時更換,但不能用銅、鐵、鋁線代替。
4.應在室內提供應急照明源,如蠟燭和手電筒,並放置在固定位置。
5、電線老化易造成停電事故,應盡快向有關部門匯報更換。
6.如果發現停電不是室內原因造成的,要及時聯系物業管理人員。
參考資料來源:延安市人民政府-國家電網公司供電服務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