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賠償和國家賠償有什麽區別?
1,它們發生的基礎不壹樣。行政賠償是由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造成的,以違法為前提;國家賠償是由國家的合法行為引起的,而不是以違法為前提的。
2.它們在性質上是不同的。國家賠償的根本屬性在於國家對受到具體損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損失進行賠償。旨在向因公共利益遭受特殊損失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尋求救濟,以體現其與壹般公眾之間的利益平衡,並不意味著對國家的任何批評。這可以說是兩者的主要區別。
3.時間要求不壹樣。行政賠償責任的前提條件是損害的實際發生,即先有損害後有賠償;國家賠償可以在損害發生之前進行,也可以在損害發生之後進行。
4.兩者以不同的方式承擔責任。行政賠償責任以貨幣賠償為主,退賠、返還財產為輔;國家的賠償責任是支付壹定的錢。
5.工作人員的職責是不同的。行政賠償制度中有追償制度。國家賠償受害人損失後,需要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違法行為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追償,但國家賠償制度中沒有追償制度。
2.申請行政賠償的基本內容是什麽?
申請書必須包含以下內容:
1、被害人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住所,被害人的法定繼承人或者與其有扶養關系的親屬、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或者行使請求權的,還應當寫明本人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住所以及與被害人的關系;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書應當載明其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受害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的,應當提交原法人或者組織終止的證明以及賠償請求人與被終止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關系的證明。
2.具體的賠償要求。比如是要求貨幣補償還是返還財產等。,要求賠償的有很多,要單獨寫清楚。
3.請求行政賠償的理由和事實依據。主要陳述行政損害發生的地點、時間、事實經過、損害程度及證明材料。造成人身傷害的,應當提交被害人死亡證明,載明死亡原因、時間、地點等證明材料,以及死者的職業、工資、收入狀況、被撫養人基本情況、喪葬費等證明材料。
總之,行政賠償和國家賠償是完全不同的。如果單純區分,行政賠償屬於行政單位,這些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的過程中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如果國家補償,最常見的補償是征地補償,這是典型的國家補償。
法律依據:《國家賠償法》第二條: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侵犯本法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本法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依照本法及時履行賠償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