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規範國有資產管理的重要法規之壹。該條例主要針對國有資產的保護和利用以及國有企業的監督管理。首先,法律將國有資產分為各種資產,如生產經營資產、非生產經營資產、投資資產等。而且明確了國有資產的流轉方式和程序,規定了相關的程序和要求。其次,該條例對國有資產的評估進行了規定,要求定期對國有資產進行評估,並按照壹定的原則進行資產評估。同時,該法還明確了國有資產的審計項目和程序,以確保國有資產審計能夠規範。此外,該法還對國有企業的組織結構、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和信息披露等進行了規範和要求,增強了對國有企業的監督管理效率。總之,這部法律的頒布,為國有資產的保護利用和國有企業的監督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為國有企業的健康發展和有效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對國有資產的分類和評估有哪些規定?《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了生產經營資產、非生產經營資產、投資資產等各類資產的類別。同時,法律還規定了國有資產的流通方式和程序。關於國有資產的評估,法律明確規定,國有資產應當定期評估,按照壹定的原則進行資產評估。其中,生產經營資產應當按照取得成本減去累計折舊、損失和減值後的賬面價值進行評估;非生產經營性資產應當按照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參考價格進行評估;投資資產應根據其類型、價值、流動性等因素進行評估。
《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為國有資產的保護利用和國有企業的監督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為國有企業的健康發展和有效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撐。作為法律顧問,我會充分了解這些法律法規,為客戶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和建議。
法律依據:
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國有資產應當定期評估,確定其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