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量分析是以統計數據為基礎建立數學模型,利用數學模型計算分析對象的各項指標及其數值的方法。定性分析是主要依靠分析者的直覺和經驗、分析對象的過去和現在的延續以及最新的信息來判斷分析對象的性質、特征、發展變化規律的方法。相比較而言,前壹種方法更科學,但需要高深的數學知識。後壹種方法雖然粗糙,但是在數據不充分或者分析師數學基礎較弱的情況下比較適合,比較適合普通投資者和經濟工作者。因此,法律分析主要是定性分析。但必須指出的是,雖然兩種分析方法對數學知識的要求有高有低,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並不能完全分開。事實上,現代定性分析方法也需要借助數學工具進行計算,而定量分析必須建立在定性預測的基礎上。兩者相輔相成。定性是定量分析的基礎,定量是定性分析的體現。只有靈活組合,才能達到最佳效果。
不同的分析方法各有特點和表現,但都有壹個共同點,就是壹般都是通過比較來分析和解釋問題。正是通過各種指標的比較或同壹指標在不同時期的比較,才能反映出數量、質量、效率等情況,從而為識別和判斷提供確鑿的、有理有據的信息。
應用:
在證據法的研究中,定性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方法各有優勢,可以相互補充。但由於我國證據法研究者對定性分析方法比較熟悉,因此有必要強調定量分析方法的作用和重要性。比如不僅要分析某個證據規則好不好,還要分析它的利弊比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