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規內容:新規要求父母在登記不動產時,必須將子女的名字加入登記記錄中,以保證不動產的真實性;
2.新規實施方式:為更好地實施新規,負責實施的部門將對不動產登記檔案進行審核,確保登記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3.新規實施細則:2023年實施新規,由負責登記的單位審核不動產登記檔案。如發現登記信息不真實或不完整,將對產權人進行罰款;
4.新規的長期影響:新規的實施將有助於保證不動產登記的真實性,防止不動產被非法操縱,從而有助於保護不動產的合法所有權。
房產證加名流程如下:
1.當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房產證變更登記申請表及其他必要材料到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房產證變更登記;
2、房屋登記機構對雙方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3.房屋登記機構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審查,確定其自願、合法後,對不動產登記簿進行加名登記。
綜上所述,除了本人名下的房產,借款人提供的他人名下的房產,銀行也是可以認可的。但為了避免法律糾紛,將他人名下房產抵押時,需要征求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同時出具同意低抵押的相關聲明材料,讓銀行對此完全沒有疑問;如果妳未經房主同意就把房子拿去銀行抵押,銀行會拒絕妳的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壹條
以劃撥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應當持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地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後,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變更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