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其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必要時,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犯罪,應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擴展數據:
案例:男子醉酒後誤闖女廁,看到有人性侵孕婦。
65438+10月6日晚9時許,南京浦口江浦街道某工地旁,壹名男子黃某醉酒後,不慎闖入女廁所,對壹名孕婦實施性侵。目前,黃因涉嫌強奸罪被刑事拘留。
那天晚上,來自四川的24歲男子黃在江浦街旁的壹個房間裏與兩個朋友見面。席間,黃喝了半斤左右的白酒。回宿舍的路上,黃急著小便,卻因醉酒誤進女廁所,擡頭發現裏面是壹個單身女子。
當這個女人發現壹個男人闖入女廁所時,她害怕了壹會兒,喊道:“這是女廁所。在這裏幹嗎?“她認為她可以把人嚇跑。沒想到,喝醉的黃並沒有因為女子的哭喊而撤。他急得關掉廁所的照明,走到女子身邊開始拉扯她,意圖尋釁滋事。
據報道,上廁所的女子沈皛是附近建築工地壹名工人的妻子。她和丈夫在建築工地打零工。現在她懷孕六個月了。晚上上廁所時,無意中碰到黃,破門而入。看到黃的手和腳,很害怕。
“我懷孕了,別傷害我肚子裏的寶寶!”擔心黃會做出傷害她的事情,開始不停地喊叫,同時試圖向門口跑去。然而,他卻被黃拉住,抱住了。
沈皛激烈反抗並大聲呼救。當黃松懈的時候,沖出了廁所。而她的喊聲也引起了周圍居民的註意,他們紛紛跑出來看發生了什麽。黃發現有人沖廁所,慌慌張張逃離現場。
很快,當地珠江派出所的民警接到報警,警方於次日淩晨鎖定嫌疑人為壹名工人黃某。當民警前往宿舍將犯罪嫌疑人黃抓獲時,他還在睡夢中。歸案後,黃承認了醉酒後欲強奸的犯罪事實。
人民網-壹男子醉酒後誤闖女廁,看到有人懷有惡意意圖性侵孕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