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份合同最長可以簽多久?
合同可以簽訂的最長期限是七十年。
1.對於法律沒有規定的合同,合同期限或最長期限壹般由合同雙方協商約定;
2.對於法律規定的合同,以民法典規定的最長期限為準,民法典明確規定期限的合同類型有以下幾種:
(1)土地承包合同中,承包地為耕地的,承包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草地的期限為30年至50年,林地的期限為30年至70年;
(2)租賃合同中,由於法律規定租賃期限最長不能超過20年,超過20年無效,所以合同期限最長為20年;
(3)擔保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合同最長期限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4)合夥合同中,合夥人之間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應當視為無限期合夥合同。
第二,合同壹旦簽訂是否有效?
第65438號+0。合同生效早於合同成立,合同不成立也無所謂。相反,合同生效,就意味著合同已經成立。
2.合同成立並不意味著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後是否生效主要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大部分合同即時生效,也就是說同時生效;
(2)合同成立後永不生效,即無效;
(3)合同成立後,合同的效力待定,是否生效取決於合成時所欠缺的有效要件能否在後來得到糾正;合同成立後並不立即生效,而是在應辦理的審批、登記手續完成後才生效。
三。簽訂合同時的註意事項
1.應符合合同的基本條款,特別是交易的內容、履行的方式和期限,並明確約定違約責任。
2.查看國家對該交易是否有特殊規定,目的是確定雙方權利義務是否合法有效。
3.通過行政機關公證、律師見證、相關機構中介作用,使合同內容盡可能完整。
4.簽訂合同時,合同表面應清晰整潔,建議使用合同打印專用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