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有關事項的合同、協議或說明;
(二)債務人破產清算的,有人民法院破產清算公告;
(三)訴訟案件,應出具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或仲裁機構的仲裁書,或已被法院裁定執行的法律文書;
(四)債務人停業的,應當有工商部門出具的註銷或者吊銷營業執照的證明;
(五)債務人死亡或者失蹤的,公安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提供債務人的人身死亡或者失蹤證明;
(6)債務重組的,應當有債務重組協議和債務人重組收入納稅情況說明;
(七)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無法收回的,應當有債務人受災情況說明和放棄債權聲明。
二、應收賬款為什麽要核銷?
應收賬款是指已經提供了商品或服務,但對方尚未支付的款項。
在經營活動中,有些資金可能通過其他方式支付,如商品抵銷,或由第三方支付,甚至最終無法支付,因此需要對應收賬款進行處理。
壞賬準備是對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的財務準備。當然,如果沒有壞賬的話,那麽前期準備賺的錢最後也要核銷,計入收益。
應收賬款核銷簡單來說就是收回應收賬款。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應收賬款期末余額(月末、季末、年末)按壹定比例計提壞賬準備時:
借方:資產減值損失
貸款:壞賬準備
由於壞賬準備賬戶是壹個備抵賬戶,貸方增加。而且是資產賬戶,所以這個時候,直到實際發生壞賬損失之前,資產並沒有真正減少或者增加:
借方: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3.什麽是應收賬款的核銷?
核銷是指應收賬款的壞賬,不能結轉到下壹年度,所以要用當年的壞賬準備核銷。
應收賬款核銷:檢查付款企業是否已歸還全部應收賬款,是否存在欠款或壞賬。
以上是關於核銷應收賬款需要什麽憑證的相關內容。核銷應收賬款時,要實事求是。畢竟也是企業的壹種收入,要交稅,所以不要提供壹些不交稅的虛假信息。這樣做可能會受到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