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醉酒駕駛的,處六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以前因酒駕、再次酒駕被處罰的,處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飲酒後駕駛營運車輛的,處15日拘留,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醉酒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吊銷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
2024年酒駕新標準: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吊銷駕駛證,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終身不得駕駛營運車輛。將依法追究妳的刑事責任。
2.在特定情況下醉酒駕駛機動車(如造成交通事故,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 mg /100 ml以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駛等。)將依法嚴懲。
綜上所述,2024年酒駕新標準的實施,預示著我國將進壹步加大對酒駕的打擊力度。通過降低酒駕血液酒精含量上限,引入新的檢測方法和調整換算系數,明確處罰措施,旨在更有效地預防和減少因酒駕引發的交通事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壹條
醉酒狀態下駕駛、操作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其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操作機動車。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133條
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