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紅線劃定後可以遷戶口嗎?
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當政府正式發文確定拆遷範圍時,拆遷範圍內的所有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下列活動:
1,進出賬戶。拆遷範圍正式確定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拆遷主管部門向拆遷所在地公安部門發出通知,暫停辦理拆遷範圍內的戶口登記業務。也就是說,拆遷紅線劃定後,壹般情況下,我們是不能自行遷入戶口和戶籍的。但是,如果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入戶的,比如出生、人退、婚假等。,可以提交相關申請,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後即可辦理業務。
2.改變房屋和土地的用途。待拆遷文件下發,居民確認拆遷範圍後,政府將盡快派相關人員與拆遷人員確認並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無論合同簽訂前還是簽訂後,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外觀、擴大房屋面積或改變土地用途。
3.租房子。待拆遷紅線完成,拆遷範圍確定後,政府將為下壹步拆遷做準備。戶主應及時簽訂協議,搬出被拆遷房屋,使拆遷進度得以順利推進。他們之間的任何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六條。房屋征收範圍確定後,禁止在房屋征收範圍內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如果這些行為是違反規定的,將不予補償。壹般認為,確定征收範圍的標誌是房屋征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