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角度來說,員工該不該做?
當然不是。老板侵犯了員工的合法權益。員工有權申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有關勞動者個人權益的法律
第八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人身權益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勞動者的;惡劣的勞動條件和嚴重的環境汙染對勞動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嚴重損害。2.非法獲取個人信息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獲取並保證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處理、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泄露他人個人信息。?如果上述行為侵害了員工的合法權益,員工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造成的損失。
後記:公司高管要督促和配合公司決策層建立有效的監督體系。雖然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需要管理者擁有壹定的自主權和裁決權,但完善的公司內部監督制度也是公司高級管理層的有力保障。但是,看員工的手機電量是違法的,不管妳是老板還是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