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戶主和房產證不是同壹個人可以嗎?
1,這是兩個概念,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同壹個人。
2.所有權人,即房屋所有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權和房屋占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不動產其他權利的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
3.戶主是指戶籍的戶主和戶籍的負責人。
二、辦理房產證需要哪些材料?
(壹)原房屋買賣合同及原補充合同。
(二)商品房銷售統壹發票原件。
(三)房屋實地測繪測量表原件和分層分戶平面圖。(如果房屋測繪報告是舊格式的,需要出具竣工驗收表,填寫麗水市不動產登記申請表。新格式只需要提供實地測繪問卷和房屋原平面圖即可。)
(四)完稅證明(契稅完稅證明)
(5)已婚買家:
1.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原則上需要核對原件);
2.結婚證復印件(附原件驗證);
3.如果任何壹方不能參加活動,需要提供私人印章。委托第三方的,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私章。
(六)單身買家(必須親自到場,不得代表):
1.身份證復印件(附原件驗證);
2.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復印件(附原件核驗);
3、單身聲明聲明買家在當地民政局。
三、房產證的作用是什麽?
(壹)保護房屋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是指所有權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該權利只有在權利人向政府房地產管理機關進行產權登記並領取房屋產權證後才生效,受國家法律保護。
(二)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房地產交易的本質是房地產產權的有價轉讓。房地產的市場行為是以明晰的產權為基礎的。
無論是不動產的買賣、交換、租賃、抵押,還是現代經濟發展所產生的資產重組、招商引資,都需要明晰的產權關系和合法的產權證作為保障。
(三)為城市建設管理和司法行政提供基礎信息。房地產權屬管理是房地產管理的基礎和核心,準確完整的產權登記信息是房地產管理、房地產市場培育、城市建設和管理的重要信息。
住房制度改革、舊城改造、房屋拆遷、民事法律活動中的財產分割、繼承和贈與、權屬糾紛調解等,都有賴於完善的產權登記頒證制度,以及由此產生的房產檔案圖集等產權登記資料作為依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與監督者同住的人為壹戶,監督者為戶主。壹個獨立的家庭,由我當家。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公共* * *宿舍的戶口* *設立分戶或單獨戶口。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壹十七條為不動產權屬證書,證明權利人享有不動產物權。房地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房地產登記簿壹致;記載不壹致的,除非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否則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