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主體性:1。成都市駕駛證換證流程第壹步:到車管所、交警分局、區(市)縣交警大隊受理窗口提交材料;第二步:交費領證。二、辦理所需資料1、機動車牌證申請表(公車單位委托人簽字,私家車簽字);2.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見附件二);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沒收、拍賣,或者被仲裁機構依法仲裁,或者人民法院調解、判決、裁定機動車所有權轉移時,原機動車所有人未向現機動車所有人提供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 未取得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原件,或者未取得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提交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 4.換領的,還應當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原件;5.遺失部分的,應當提供剩余的全部機動車駕駛證;6.車輛代理登記的,還應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授權委托書原件。2.辦理時限:案件自受理之日起壹日內辦結,對提交的車輛、資料、憑證有嫌疑的,進入調查程序(對嫌疑車輛、資料、憑證進行調查的時間不計入機動車登記時限)。四、辦理電話:成都車管所:87850000新都交警大隊:83964044成都車管所壹分局:85876630龍泉驛區交警大隊:84840612交警壹分局:85130122新津交警大隊:86356500交警二分局:隊:8220083241883邛崍交警大隊:88746900交警六分局:87591795浦江交警大隊:8855499彭州交警大隊:8373411溫江交警大隊:82727998。交警大隊:88280453雙流交警大隊:85689532法律客觀性: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四條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遺失、滅失或者損壞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管所申請補發。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明。車管所應當對提交的證件、憑證進行審核,收回未丟失、遺失、損毀的號牌和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壹日內補發、換發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補發、換發號牌,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不變。在補發和換發號牌期間,應當發放有效期不超過十五天的臨時行駛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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