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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給了我2萬元裝修房子。這錢是禮物嗎?離婚了還能拿回來嗎?

如果男方父母沒有約定或者同意借給妳,那麽這筆錢屬於贈與,贈與完成。沒有法律上的撤銷權,男方父母拿不回來。

如果妳父母給妳兩萬塊錢的時候妳們之間有相關的約定,或者沒有具體約定是借款的書面協議,但是有其他證據材料可以證明這筆錢是借款,既然妳沒有歸還,男方父母作為債權人,在離婚的時候有權取回。如果沒有約定是借款,也沒有相關證據證明是借款,那麽這筆錢屬於贈與。既然錢已經交付給妳了,贈與已經完成,沒有法律規定的法定撤銷權,離婚時男方父母無法取回。

屬於法定撤銷權的情形有: (壹)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合法權益的;(二)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而且贈與人的撤銷權需要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壹年內行使。

相關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57條:贈與合同界定贈與合同。

是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58條:贈與人的任意撤銷權及其限制。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前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性質和道德義務且依法不可撤銷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條:辦理贈與財產的相關法律手續。依法需要辦理財產贈與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相關手續。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條:受贈人的提貨請求權和贈與人的賠償責任。經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性質和依法不可撤銷的道德義務的贈與合同,贈與人未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因捐贈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依照前款規定應當交付的捐贈財產毀損、滅失的,捐贈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六百六十壹條:附義務的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贈與附有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6.《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六百六十三條:贈與人的法定撤銷權及其行使期間,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壹)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合法權益受到嚴重侵害的;(二)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壹年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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