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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款被拖欠,如何追回?

根據問題的描述,妳想知道通過什麽渠道可以拿回貨款。解決欠款糾紛常見的方式有很多,如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采取訴訟的方式,所有的證據都要保留。

法律分析

如果要追討債務,壹定要簽訂貨物買賣合同,而且言辭有理有據,避免事後債務人抵賴或狡辯的風險。簽訂有效的書面合同是非常必要的。特別是在產品規格、型號、質量標準、數量、價格、付款期限、違約責任等容易發生糾紛的方面,需要制定並簽訂有效的條款。如果沒有合同,就要保留對賬憑證,事後的對賬將是防範貨款結算風險的重要而有力的補救措施。如果有以上證據,老板壹直拖欠,可以考慮起訴追討欠款。起訴時也可以先申請財產保全,確保債權人在勝訴後能夠通過法院執行裁定,順利追回貨款,挽回經濟損失。或者申請支付令,是追討欠款的有效途徑之壹。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可以送達債務人。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支付令後十五日內未清償債務,或者未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

第二百壹十四條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壹)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沒有其他債務糾紛;

(2)托付單可以送達債務人。

申請書應具體說明所要求的金錢或證券的數額以及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

第壹百條人民法院對因壹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造成執行困難或者其他損害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裁定保全財產、責令實施某種行為或者禁止實施某種行為。當事人不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時,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能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被責令采取保護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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