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狗沒有拴繩,車輛正常行駛,那麽狗主人全責。如果沒有用繩子拴狗,撞狗的車輛正常行駛,沒有違法行為,從責任的角度來說,是狗主人沒有保護好狗,應該負全責。當然,從道德角度來說,主人不能強勢冷漠,要給狗主人壹些安慰;
2.如果狗沒拴繩,車輛違章行駛,那麽大家都有責任,交警部門要具體認定責任大小,進行調解。當然,如果是車輛本身違法行駛,發生任何事故糾紛都是車輛負責;如果同時被撞的狗沒有拴繩子,那麽狗主人和主人應該各自承擔壹部分責任。壹是車輛違規,二是沒有盡到保護狗狗的義務。但具體賠償要在警方的調解下具體談。
我國現行的交通事故責任可分為五類,即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
識別的標準是:
1,全責無責。
事故完全由壹方違章造成的,違章者負全責,與事故無直接因果關系的另壹方不承擔責任。
2.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
因壹方違章和另壹方或第三方違章造成的事故,主要違章者負主要責任,另壹方或第三方負次要責任。
3.同等責任。
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都有違章行為,且情節相似,各方承擔同等責任。
綜上所述,在日常駕駛過程中,如果撞到貓、狗等小動物,無論是否有車主,包括道路護欄等設施,只要發生交通事故,車主都應及時停車並向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以免逃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三十條
養犬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定期接種狂犬病疫苗,並憑動物診療機構出具的免疫證明向當地犬類登記管理機構申請登記。
攜犬出戶的,應當佩戴犬牌,並按照規定采取拴犬繩等措施,防止犬只傷人和傳播疾病。
街道辦事處、鄉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協調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對本轄區內的流浪狗、流浪貓進行控制和處置,防止疫情擴散。
縣級人民政府、鄉級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結合本地實際,做好農村養犬的防疫管理工作。
犬類防疫管理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