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眾法律思想基礎差: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傳統造成了廣大民眾不信法律,而信“清天師”。案子出了,我不找律師,喜歡拉關系走後門。我相信人治,不相信法治。
2.目前的法律狀況並不令人滿意。a)法律存在很多漏洞,表現在很多法律規定的不確定性,法官的自由裁量權過大,法官的自由裁量權不是基於情節,而是基於人情;還有很多其他問題是法律條文規定不了的。中國是壹個法定國家,法制建設的過程並不長。現實生活中,有很多看似無窮無盡的問題,情況遠比法律條文復雜。最高法建議引入判例法的效力,但畢竟任重道遠。b)法官素質差。很多法官認為自己是“官”,對律師輕描淡寫的訓斥,把他們趕出法庭。c)律師的執業環境惡劣,許多律師在正常執業中被公共機關以莫須有的罪名逮捕。例如,律師王壹兵被當局指控“連續四次接受客戶的性賄賂”。其實他早在多年前就喪失了性功能,夫妻生活名存實亡。這位律師被拘留了壹年多後被釋放,然後他和他的妻子,都是律師,出家了。再比如莊莉,他壹眼就知道是怎麽回事,卻被判刑了!連四級律師都要對基層法院的壹個書記員卑躬屈膝...d)普法教育失敗,公眾對律師不了解,導致律師壹方面被公權力壓制,另壹方面被當事人誤解:雙方受氣。
3.法治讓位於人治,法治要“服從大局”。
4.律師的案子很少。我國律師比例僅占總人口的十分之壹,遠低於西方發達國家。但是,案源仍然是律師在實務中頭疼的問題,很多律師不得不雇人上街發傳單。......
5.律師收入低。(這和上面的文章有關)也是中國法制的問題。大部分律師的收入達不到公司的中層白領,更別說公務員了。
6.中國的律師“處在最黑暗的前沿”,最容易因為集團勢力的沖突,把沒有權力和影響力的律師變成受害者。
7.律師的名聲不好:無知的人不懂律師,稱他們為訴訟律師...確實有少數律師唯利是圖,但是因為還要吃飯,還要給老婆/老公車付飯錢,所以經常被逼出來。......
總之,壹個外表漂亮的律師,其實內心充滿了辛酸。我有壹個朋友,他放棄了教師的職位,成為了壹名律師。現在他悔之入骨,卻騎虎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