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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壹個無情的法律案例(真)

違背法律,法律是無情的。

壹個法律案件的事實

去年9月中旬,江西某村農民牟鵬違反《殯葬管理辦法》,將死去的家人偷偷安葬。接報後,鎮政府派員到彭家做思想工作,動員彭家人自覺執行殯葬改革規定,火化屍體。思想工作做不了。9月22日,鎮政府、縣民政局、市殯葬改革辦組成殯葬改革執法隊進行執法,但遭到賈鵬的強烈阻攔。他們阻攔執法人員,並對其進行糾正。加上圍觀群眾趁機起哄,現場壹度混亂。混亂中,執法人員被困在壹片喊叫聲中,雨點般的泥石落在執法隊員身上。有的被拳打腳踢,有的被撕扯,第壹次強制執行失敗。165438+10月27日,殯葬改革執法隊開著壹輛裝車準備二次執行。彭家部分成員趴在裝車前,將腳放在車輪下,幾個人沖出人群誣陷兩名執法隊員,並威脅要活埋。壹陣拳打腳踢之後,他把壹個小人壓進了壹個新挖的坑裏,這個坑已經露出了棺材,並用水泥填了起來。之後,他們砸碎了裝載車的駕駛室玻璃,刺破了4個膠輪,第二次執法再次失敗。

這壹典型案例引起了當地領導的重視,市領導明確指出:“依法行政,排除幹擾,堅決推進殯葬改革工作”。公安部門依法拘留了肇事者。2月1,1,在縣委、縣政府領導的指揮下,調集警力,開始第三次執行。“屍體”被成功火化。

評論和分析

“喪戶”彭家興激烈反抗殯葬改革執法,行為惡劣,後果嚴重。賈鵬的行為明顯違反了我國《殯葬管理條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198年2月頒布實施的《江西省殯葬改革管理辦法》。《辦法》第三章規定“火葬區內的所有人死亡後應當火化”,第四章第三十條強調:“應當火化的遺體安葬在地下或者骨灰葬入棺材,或者葬於公墓、墓地。拒不改正的,可以強制執行。”

殯葬改革執法人員於9月22日和10月27日兩次進行強制執行,165438+,均遭到死者家屬和圍觀群眾的唾罵,先後有10余人被死者家屬毆打。不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條例》,而且因為毆打執法人員造成嚴重後果,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喪親”違反殯葬改革法律法規的惡劣行為,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誤導了壹些人,導致壹些人認為政府不執行殯葬改革法律法規沒什麽了不起。據調查,在很短的時間內,這壹帶的幾個“喪親家庭”紛紛效仿彭家,將本應火化的亡故家屬偷偷掩埋。

這個典型案例的意義在於,通過依法行政,既打擊了違法者的違法行為,又教育了廣大人民群眾。增強了大家的執法意識,成功推動了本地區的殯葬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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