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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情況下繼子女有權繼承繼父母的遺產?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形成了撫養關系,繼子女和繼父母之間就有繼承權,而這種繼承權在民法典中是第壹位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2條: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不得虐待、歧視。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適用於繼父或者繼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7條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這裏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那麽問題來了,什麽會被認為是依賴關系呢?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綜合考慮。

撫養關系壹般是指家庭成員之間的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關懷,包括長輩對晚輩的撫養教育、晚輩對長輩的贍養扶助以及同輩之間的相互扶持。

未成年繼子女長期與繼父母生活在壹起。

繼父母撫養繼子女,比如在生活上、教育上對繼子女提供照顧,承擔其生活需要的費用、教育學習的醫療費用等。

繼子女已經履行了贍養繼父母的義務。這種贍養包括:生活照顧、精神需求關註、贍養費支付。

上述支持行為是長期的。

簡單來說,繼父母盡了贍養繼子女的義務,繼子女盡了贍養繼父母或者雙方的義務,就可以繼承財產。

但如果繼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則繼子女已經長大並分居;或者生父生母再婚後,繼子女未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例如繼子女由另壹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撫養,且繼子女對繼父或繼母未盡撫養義務的,不能認定為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撫養關系,繼子女不能繼承繼父母的遺產。

再婚壹般涉及家庭利益的再分配。為防止婚姻破裂產生糾紛,應充分利用夫妻間財產協議、遺囑繼承、贈與協議、基金、家族信托、大額保單等各種法律和金融工具作為保護自己、穩定家庭關系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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