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0.1重要公共建築,應包括以下內容:
1地市級以上黨政機關辦公樓。
2.設計使用人數或座位數超過1500的體育場、禮堂、影劇院、娛樂場所、車站、證券交易所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室內場所。
藏書超過50萬冊的圖書館;地市級以上文物、博物館、展覽館、檔案館等建築。
省級以上銀行等金融機構辦公樓,省級以上廣播電視大樓。
設計使用5000人以上的室外體育場館、室外遊泳池等室外公眾聚集娛樂場所。
6 .用戶超過500人的中小學及其他未成年人學校;用戶超過200人的幼兒園、托兒所和殘疾人康復設施;150床位以上的療養院、門診樓和住院樓。這些設施都有圍欄,從圍欄中心線算起;如果沒有圍欄,從最近的建築算起。
總建築面積20000㎡以上的7家門店(商場),商業用房建築面積15000㎡以上的綜合樓。
8地鐵出入口,隧道出入口。
B.0.2除重要公共建築外,下列建築應列為壹級保護:
1縣黨政機關辦公樓。
2設計800人(座)以上的體育館、禮堂、會議中心、電影院、影劇院、室內娛樂場所、車站、客運站等公共室內場所。
館藏超過65438+萬冊的文物、博物館、展覽館、檔案館、圖書館。
分行級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辦公樓。
設計使用2000人以上的室外體育場館、室外遊泳池等室外公眾聚集娛樂場所。
中小學、幼兒園、托兒所、殘疾人康復設施、療養院、醫院門診樓、住院樓等建築。這些設施都有圍欄,從圍欄中心線算起;如果沒有圍欄,從最近的建築算起。
7.總建築面積6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店(商場),商業用房中建築面積4000平方米以上的綜合樓、證券交易所;總建築面積大於2000m2的地下商鋪(商業街)和總建築面積大於10000m2的菜市場等商業場所。
總建築面積超過10000m2的辦公樓、辦公樓及其他辦公樓。
總建築面積超過10000m2的住宅建築。
10總建築面積超過15000m2的其他建築。
B.0.3除重要公共建築和壹級保護外,下列建築為二級保護:
1體育館、禮堂、電影院、影劇院、室內娛樂場所、火車站、客運站、體育場館、室外遊泳池等室外娛樂場所等室內外公眾聚集場所。
2地下商鋪(商業街);商業用房中總建築面積3000m2以上的商店(商場)和建築面積2000m2以上的綜合樓;總建築面積超過3000m2的菜市場等商業用房。
分行級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辦公樓。
總建築面積超過5000m2的辦公樓、辦公樓及其他辦公樓。
5.總建築面積超過5000m2的住宅建築。
總建築面積超過7500m2的其他建築。
7個車位100以上的車庫和200個車位以上的停車場。
城市主幹道上的橋梁和高架道路。
B.0.4重要公共建築以外的建築,壹、二級保護對象為三級保護對象。
註:1本規範B.0.1~ B.0.4條所列建築,除特別註明外,均指單體建築;本規範B.0.1 ~ B.0.4條所列建築面積不包括地下車庫和地下設備用房面積;與本規範B.0.1~ B.0.4條所列建築性質或規模相同的獨立地下建築,等同於B.0.1~ B.0.4條所列各類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