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因素目前我們的婚姻家庭制度仍然是以男性為中心的,法律上的平等在現實中並沒有得到落實。中國自古就有“重男輕女”的傳統,認為男尊女卑,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庸,這種落後的封建思想今天在壹些地方還在延續。很多男人認為自己是女人的主人,有些女人認為自己必須依靠男人。這種文化使得家庭暴力成為可能。
社會因素1。現在還有壹些輿論鼓吹傳統的性別角色,認為女性應該聽話賢惠,完全奉獻給家庭。在媒體的影響下,很多女性開始樹立這樣落後的觀念。
2.缺乏有效的社會幹預。中國古代,清官難斷家務事。人們認為家庭暴力是家庭內部的問題,所以我們不應該宣揚它。結果家暴越來越嚴重,家暴者求助無門。
越來越大的社會壓力導致越來越多的不良情緒,壹些男性將家庭暴力視為發泄情緒的壹種方式。
經濟因素女性經濟不獨立,完全依賴男性會導致家庭關系嚴重失衡,男性處於完全主導地位。在這種不健康的關系中,女性完全處於劣勢,非常被動。欠發達地區更是如此。
法律因素我國現行法律法規還存在壹些不足,主要表現為:我國尚未制定反家庭暴力的專門法律法規。有些規定缺乏明確的認定和具體的制裁方法,不具有可操作性。
家暴可以說是現代婚姻中的壹大毒瘤,人們壹直在譴責它。但是直到現在,家暴依然廣泛存在於社會的各個角落,很多家庭依然被家暴所困擾。無論家暴的受害者,比如婦女、兒童,甚至施暴者,都會因為家暴而產生負罪感,沒有辦法控制家暴。那麽家暴的原因是什麽呢?男人為什麽會有家暴?
個人因素1。缺乏應有的公民法律意識。施虐者和受害者都沒有意識到家暴其實是壹個法律問題,認為這是個人的事情,法律不能幹預,那就大錯特錯了。
2.婦女的不利地位。目前,女性在經濟、文化、身體素質等方面與男性相比仍處於弱勢地位。更多的人需要社會和法律的幫助。
3.肇事者自身的問題。很多施虐者都有明顯的性格缺陷,性情粗暴,性格古怪,缺乏自制力。其實大部分施虐者都是極度自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