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害人有過錯,被害人家屬不追究、不認罪,認罪態度好,孩子需要照看,可以實現緩刑。
國內已有家庭內部故意殺人緩刑的先例。所以這個可能性非常大。
要爭取緩刑,首先要保證判三年有期徒刑,這是故意殺人罪的最低刑。
條件:被害人有過錯,被害人家屬不追究、不認罪,認罪態度好,周圍人,
婦聯寫信求情。
我國因家庭暴力故意殺人的案件很多,緩刑的案件也早有。
樓上那個所謂的律師說的那麽認真,大概是想接生意吧。讓妳走。請讓他去
湖南劉爽故意殺人案:
由於無法忍受丈夫長期的家庭暴力,長沙女子劉爽用電線勒死了丈夫張書豪並自首。長沙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爽“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本報3月6日曾報道)。記者今天從省高院獲悉,經反復合議庭評議,省高院依法改判劉爽“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劉爽和張書豪於2000年結婚。結婚後,張書豪壹直沒有壹份正當的工作或固定的收入,她依靠劉爽工作來維持生活。不僅如此,張書豪還經常喝酒,打罵妻子。劉爽多次提出離婚,張書豪威脅要報復劉爽及其家人。2006年7月27日淩晨2時許,張書豪酒後用壹桶汽油淋了劉爽壹身,並拿出打火機準備點火。劉爽抓起打火機,然後報了警。當地派出所到現場調解後離開。當天下午,又喝多了的張書豪回到家,又把劉爽罵了壹頓,責怪她沒有報警,還揚言要燒掉房子,把劉爽和女兒從三樓扔下去。當張書豪喝完酒睡著的時候,劉爽拿起充電器電線並勒死了它。下午5時,她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湖南劉蕓故意殺人案;
這是典型的“以暴制暴”。他的妻子劉蕓(化名)長期受到丈夫的虐待。由於害怕丈夫毆打、詛咒和威脅她的生命,她意外地殺死了丈夫。令人驚訝的是,年近六旬的公婆居然哭著為她向法官求情!
在看守所裏,滿懷悔恨的劉蕓向湖南省婦聯發去了求助信,婦聯又向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來了推薦信。
近日,湖南省高院二審宣判,劉蕓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該案主審法官認為,此案在全省具有標本意義。劉蕓的丈夫虐待和謀殺案是該省同類案件中最輕的,也是首例。
補充:如何爭取這個案子減少這個女人的罪行?昨天有律師表示,1998年犯罪,量刑會重很多,可能判無期。但我也是學法律的,新刑法是1997年9月生效的,應該按照老的從輕處理的原則處理。1998年打擊是不可能的嗎?
關於減輕處罰,我在上面已經說過:被害人有過錯,被害人家屬不追究、不認罪,認罪態度好,周圍人,
婦聯寫信求情。
妳是學法律的,我相信妳的老師在妳學刑法的時候告訴過妳要減輕情節。
求饒對社會危害較小,犯罪性質也不壞。良好的認罪態度可以從輕或減輕。
至於律師說的,有三種可能:1。現在的律師壹般都會誇大後果來嚇唬家屬,最後讓他來為他們辯護。2.律師不懂寬以待人的道理。3.1998年可能出臺過壹個文件,打擊故意殺人。
1998年,朱镕基發起了壹場鎮壓。內容是:嚴厲打擊走私、黃賭毒和重大惡性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