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踢孩子情節嚴重,構成輕傷的,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家長隨意打罵孩子是違法的。踢孩子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刑事犯罪,構成虐待罪的,要承擔法律責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1,虐待、遺棄、非法收養未成年人或者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的;
2、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
第三,父母踢孩子是違法的。
1.造成輕傷的,將受到治安管理處罰。如果經鑒定構成輕傷以上的傷害,則涉嫌故意傷害,將承擔刑事責任。尋釁滋事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還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法律不允許打孩子。造成危害的,將追究責任。如果是通識教育,法院是不會受理的。如果傷情達到暴力虐待的程度,可以直接報警,然後法院會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34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