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是指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行為。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應予立案。行為就是犯罪。只要行為人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原則上就構成犯罪,應予追究。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國家機關使用的公文、印章和證件,是在社會壹定領域和方面進行管理活動的重要憑證和手段。任何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都會影響其正常的管理活動,損害其聲譽,從而破壞社會管理秩序。視性質和情節,可能涉及治安管理處罰或刑事責任。以他人公司的名義非法牟利,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使用假公章的法律後果
1.偽造假公章依法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可能構成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後果是承擔刑事責任。
2.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法律依據
刑法第280條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