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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商品的界定標準

食品和產品都有質量要求,必須達到規定的標準才能出售或使用。不符合標準的產品可能會被鑒定為假貨,但很多人會故意造假來賺錢。那麽,假貨的界定標準是什麽?

壹、假貨的界定標準

假冒偽劣商品是指含有壹種或壹種以上不真實因素,能引起公眾誤解的商品。假冒偽劣商品可以分為兩種:假冒商品和劣質商品。假冒偽劣商品是假冒偽劣的物質產品,不包括精神產品。它的特點是不真實的因素和社會危害。

1,假冒商品

在制造商品時,逼真地模仿其他同類產品的外部特征,或者未經授權復制、銷售已受知識產權保護的產品,以假冒他人產品。在當前市場上,主要表現為冒用和偽造他人商標、標誌;冒用他人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廠名、廠址;冒用優質產品質量認證標誌和生產許可標誌的產品。

2.假冒偽劣商品

指生產和經銷的商品,違反我國現行法律、行政法規,其質量和性能指標達不到我國頒布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要求,甚至是無標準生產的產品。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的定義,假冒產品是指使用不真實的廠名、廠址、商標、產品名稱、產品標識等。,使顧客和消費者誤以為產品是正品。假冒偽劣產品是指質量低劣,沒有使用性能的產品。

二、假冒商品的追訴期限

根據規定,消費者根據不同商品問題的訴訟時效如下:

1,壹年

消費者因產品質量或服務質量問題提起訴訟的,訴訟時效為壹年。

根據法律明確規定,下列時效期間為壹年:

(1)主張身體傷害賠償;

(二)銷售不合格商品未申報的;

(三)拖延或者拒絕支付租金的;

(四)提存財產滅失或者毀損。

另外,訴訟時效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2,兩年

如果不是商品質量問題,那麽可以適用民事訴訟的壹般時效,即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兩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為消費者買到假貨,可以認定為合同欺詐,所以可以適用民事訴訟時效的壹般規定,即訴訟時效為兩年。

第三,假冒商品的賠償標準

壹般假貨的賠償標準可以由商家自行制定。最常見的情況是在商品或店鋪前掛壹塊牌子,上面寫著“假壹賠十”、“假壹賠三”、“假壹賠五”等等。但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假貨的最低賠償標準是購買商品所花金額的3倍。不足500元的,賠償500元。也就是說,假貨的最低賠償標準是500元。

以上就是給大家介紹的關於假貨定義標準的相關法律知識。綜上所述,假貨壹般是具有壹種或壹種以上不真實因素,能夠導致普通大眾產生誤解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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